为加强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责
(一)选聘岗位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分管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规守法,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2.符合《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委办〔2016〕23号)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任职资格条件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授(研究员)职称;
2.5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高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任职经历,且符合选拔任用的相关条件;
4.熟悉普通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
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同等情况下优先,特别年轻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面向全国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信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才工作网、川南人才网、重庆人才网、泸州人事考试网、高校人才网、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诚聘英才”栏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填写后与个人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lzyrsc001@vip.163.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直接前往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个人任职职位、时间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四)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
1.业绩评价。对通过资格审查人选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参考。
2.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3.心理测试。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试结果作为参考。
(五)考察
根据业绩评价、面试和心理测试等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七)上会研究
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依法依规履行入编聘任手续,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
四、岗位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管理
按照《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委办〔2016〕23号)进行管理。
(二)薪酬待遇
按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五、纪律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郭老师,0830-3150151,18483088700;刘老师,0830-3106759。
附件: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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