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考临聘人员名额4名。
(二)本次公开招考的临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本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临聘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三、岗位设置
1.文秘岗(一)2名。
2.文秘岗(二)2名。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屏山县夏溪乡人民政府2楼203室。
3.报名方式: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习证明),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二)审查
由夏溪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者,电话通知笔试环节,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科目为《电脑操作》和《公文写作》,笔试总成绩按100分算,其中电脑操作成绩30分,公文写作成绩7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临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临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临聘。
五、临聘及待遇
(一)拟临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随后通知取得临聘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临聘资格。
(二)本次招考的临聘人员临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二年期满表现优秀人员可续签。
(三)薪酬待遇。①文秘岗(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500元/月、全日制大专学历3000元/月,②文秘岗(二):本科及以上学历3000元/月、大专学历2500元/月,均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按月发放,年终根据工作情况予以适当考核奖励。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不再发放其他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五)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作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间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临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临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临聘的,责任自负。
八、本公告由夏溪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701510。
特此公告
夏溪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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