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殡葬职工队伍,我所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对外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殡葬服务人员5人,报名表可在以下邮箱进行下载:
邮箱:wmbygggyx@163.com密码:byg123456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从事殡葬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工作调配和安排,具备从事殡葬工作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条件,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要求为武鸣籍人,40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为1.65米以上。
5、大专及以上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证),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持有C1型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手动档车型,具备从事遗体接运工作的体力条件。
7、同等条件下,具备财务工作经验或殡葬、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8日下午17时止(6月23-24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再接受报名。期间,报名人员本人须持身份证、学历证、驾照、工作经历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到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5楼505室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农坛路49号,联系人:梁先生、梁女士、韦女士,联系电话:622337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准备2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可事先通过邮箱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带到报名现场报名。也可到报名现场领表填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主管局审批后,视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情况逐个通知到报考人员,请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即考生)做好笔试准备。准考证于笔试开考前,到考场领取。
四、笔试
笔试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地点:暂定在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6楼601室(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农坛路49号),如有更改再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 。
3、笔试内容:社会常识、时事政治、广西及南宁殡葬管理相关法规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5、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以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才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经主管局审批后,视情况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笔试结束后,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改卷,并将考生个人成绩及面试人选情况通知到考生个人。
五、面试
面试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面试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5楼501室(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农坛路49号)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上午9:00开始。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面试。
4、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5、面试后,考生的总分为笔试分与面试分之和。根据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如考生总分出现并列情况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人选确定后,当场公布考察考生名单。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确定考察名单后,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形式为:个别谈话、实地考核、提取相关单位材料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2、体检:经考察合格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3、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足人员据原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名中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聘用
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及主管局武鸣区民政局政务网对外公示7个公示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签订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用工合同。
八、监督举报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殡葬管理所:0771-6239983
南宁市武鸣区民政局:0771-6222251
九、本公告由武鸣区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宁市武鸣区殡葬管理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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