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所属事业单位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许兰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刘嵘、周舢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铁建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详见《芜湖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组织方式与信息发布方式
2021年度芜湖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公告、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芜湖市人才网(http://218.22.70.154:9001/web)。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8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在芜湖市人才网(http://218.22.70.154:9001/web)下载并填写《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递到报名邮箱:whstl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8月6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8月11日16:30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行政职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线为50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领取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E区三楼6号会议室。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芜湖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均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8月19日下午15: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12:00(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鸠江区政务文化中心。资格复审通过后办理面试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考生本人“安康码”(“绿码”截图);
2.《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和“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4.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5.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或劳动合同书。
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成绩将于8月24日下午16:00前芜湖市人才网(http://218.22.70.154:9001/web)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芜湖市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参加某一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5 :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发改委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组织考试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违反其他保密规定的;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依照规定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芜湖市发改委负责解释,方案中涉及时间为拟定时间,具体实施时间以上级部门批复后提前或顺延。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3991361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617
上述咨询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
2021年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 35周岁以下 | 加班及出差 较多 |
附件2:
芜湖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身份 | ||||||
出生地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学历(学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婚否 | |||||
户口所在地 (应届毕业生填入学前的) | 省(市、自治区)市(州)县(市、区) | ||||||
家庭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曾获何种专业证书, 有何特长 | |||||||
个人简历 | |||||||
所受奖惩情况 | |||||||
直系亲属及 主要社会 关系 | 姓名 | 称谓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备注 | |||||||
考生确认 | 本人提供的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否则将自愿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考生签名: 年月日 |
说明: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个人简历请从大学期间开始填写。
3.“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芜湖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在招聘过程中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有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接受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省外考生报名时应通过当地政务平台实名领取“健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5:
考生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承诺:
本人自觉遵守安徽省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本人考试日“安康码”(“健康码”)为“绿码”。
三、本人考试日近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
四、本人及共同生活亲属,考试日前14天内无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无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
五、考试期间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上述承诺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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