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实验小学招聘炊事员1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
2.沐川籍城镇居民,常住于沐川城镇,已购买保险年限与距法定退休年限之和在15年及以上,初中及以上学历。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3.岗位要求:有较好的厨艺,有从事学校食堂炊事员工作经历或餐饮工作经历,能够处理常用的记录表,能熟练操作相关烹饪器具。
4.综合各项能力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县社保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低保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社区或就业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等,验所需原件,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
(三)报名地点:沐川县实验小学总务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经办人邹老师,电话15386505788。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沐川县实验小学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工作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即工作一年购买一年)。
沐川县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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