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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共招1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18-05-19 00:00至2018-06-30 23:59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为全日制公办高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1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算学习、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6、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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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现有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接受报名,报名10个工作日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试讲、面试均现场进行。

(三)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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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一)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

(二)试讲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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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八)招考工作(自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8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人事处:025-86176915 王老师或025-86176977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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