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管理重心下移改革,营造揭榜挂帅、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激发优秀人才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巨大潜能,高质量完成学校大学更名相关指标任务,结合机械工程学院新一轮内设机构负责人选聘工作,经学校同意,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3名系主任。
一、选聘职位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工程系主任、机电工程系主任、汽车工程系主任各1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勤奋踏实、积极肯干,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5、从事机电类、电子电气类、计算机类、力学类、数学类、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6、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工作职责
公开选聘的系主任,除履行正常的岗位职责外,需完成以下5项重点工作任务。
1、完成本系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2、完成本系年度科研到账经费任务(科研经费完成指标,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额度,按全院教师人数平均核算);
3、年度内,本系教师作为第一主持人获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含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但不包括省教育厅课题);
4、年度内,本系教师作为第一主持人荣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本系教师作为第二完成单位的,须为省级二等奖以上、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本系教师作为第一主持人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5、年度内,本系获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1个(须经教育部批准),或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1门以上,或通过工程专业认证。
四、考核与奖惩
机械工程学院负责对公开选聘的系主任进行聘期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要求至少完成4项重点工作任务)、良好(要求至少完成3项重点工作任务)、合格(要求至少完成1项重点工作任务)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的,奖励系主任个人4-5万元(税前,纳入年度绩效工资统一发放,下同);考核良好的,奖励2-3万元;考核合格的,奖励1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五、选聘程序
1、符合选聘条件的本校教师,3月25日下午17:30前,填写《机械工程学院系主任公开选聘申报表》,并将PDF版申报表发至机械工程学院王飞老师的电子邮箱:wangfei218@126.com。
2、3月26日前,综合考察申报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与成果奖励、师德师风、政治觉悟与组织协调能力,由机械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系主任选聘名单。
3、3月30日前,机械工程学院与公开选聘的系主任签订任期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
4、4月1日前,机械工程学院下发聘用文件,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5、非机械工程学院教师通过本次公开选聘担任系主任的,由人事处办理内部人事调配手续。
六、相关规定
1、本次公开选聘的职位聘期,暂定两年。期满两年后,如两次聘期年度考核等次均为优秀,可再续聘两年。
2、公开选聘的系主任,聘期年度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优先确定为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3、机械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聘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公开选聘3个系的主任;第二步,按照正常程序选聘3个系的副主任、3个实验实训中心的正、副主任和创新创业与实践技能中心主任、专业评估办公室主任。
4、如本次公开选聘的3名系主任存在缺额,缺额的系主任按正常程序选聘,仅享受学校规定的二级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待遇。
5、公开选聘的系主任,同时享受学校规定的二级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待遇。按正常程序选聘的系主任,可申请按照《机械工程学院公开选聘系主任聘期年度考核办法》参加聘期年度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和良好的,学院将按公开选聘的系主任聘期年度考核奖励额度的50%给予奖励。
6、本次公开选聘系主任,不接受科以上干部申报。
7、其他未尽事宜,由机械工程学院会同人事处、教务处解释。
机械工程学院、人事处、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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