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人数
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永州市零陵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考试职位表》(附件1),办公室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又未经组织认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信息
通过零陵新闻网、零陵区政府网等方式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政府办后勤室(区政府办二楼,联系电话:6332699、13874694306)。
3.报名审查资料:
(1)《永州市零陵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须贴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有能体现自己专业能力的资格证书或文稿作品等可作为参考资料提供;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隐瞒或不如实报告不得参加选调的条件参加考试,查实后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本次公开选调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侧重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报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如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选调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零陵新闻网、零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与调入
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人事、组织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后,经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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