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2024年社区工作招聘笔试已经结束,经组织方研究,将笔试合格线确定为60分。根据《招远市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
附件1中标注的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
二、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地点
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201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分组
社区A岗:第一组、第二组;
社区B岗:第三组;
社区C岗:第四组。
根据《简章》中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的第二天下午5:00前将所缺材料送至9楼就业促进与人才开发科(金融大厦909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材料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相关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如有递补情况,将电话通知进入递补的考生。
1、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2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中“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毕业证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1寸正面免冠照片、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招远市2024年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2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2、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审核完成的考生,持审核人员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到缴费处缴费85元(含面试考务费70元、午餐费15元)。
第三步:带缴费单据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注意事项
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个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行依次等额递补,请笔试成绩靠近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规定办理。
中共招远市委组织部
中共招远市委社会工作部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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