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乍浦镇天妃幼儿园因工作需求,面向社会招聘短期聘用合同工。
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代课教师1名,保育员1名、食堂工作人员1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平湖市乍浦镇天妃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短期聘用制,每年签订,代课教师、保育员聘期不超过二年,食堂工作人员不限定聘期),分别在平湖市乍浦镇天妃幼儿园教师岗位、保育岗位和食堂岗位工作。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学历等要求:代课教师大专及以上;保育员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资格;食堂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等要求:
代课教师: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品行端正、沟通协调能力强;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保育员: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则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考虑。
食堂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持有厨师证、面点师证的则年龄可适当放宽),具备履行食堂炊事员岗位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会中餐烹饪、且会制作各类面点、糕点)。
4.具有平湖市户籍(申报食堂人员的有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四、工资福利按照《2022年平湖市教育系统编外用工工资参考表》文件规定的工资报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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