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名额、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共3名。其中,勤务辅警2名(限男性)、文职辅警1名(性别不限)。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7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纹身,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名时目测是否有肢体缺损、疤痕、纹身等,审查合格的领取准考证(注: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办公楼二楼(长宁县竹海镇小桥街23号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博物馆附近)。
(三)报考所需材料
1.《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4年第一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纸质版1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符合优先入职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在考试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评、笔试、面试,考试项目顺序和进入下一轮的方式将视报名情况在后续公告中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开考比例为1︰2。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调整到其他岗位参考。
(一)体能测评
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评科目:男子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评次数只有1次。因体能测评存在一定的运动风险,建议考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组别 | 科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男子 | 1000米跑 | ≤4分25秒 | ≤4分35秒 |
女子 | 800米跑 | ≤4分20秒 | ≤4分30秒 |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或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缺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五、体检、考察政审、递补与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考生初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4613506。
七、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告均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造成失去考试、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616906。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 代码 | 职位 名称 | 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性别要求 |
20240501 | 文职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不限 |
20240502 | 勤务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限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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