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1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政务服务工作人员 6 名,信息服务工作人员 5 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三)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专业不限。
(五)勤劳肯干,能够吃苦耐劳。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5月27日;
2.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
3.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 LBSZWZX@126.COM ,邮件主题以“岗位+中文名字”形式命名。
(2)现场报名:持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到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D05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与面试
由本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筛选,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面试,具体面试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由本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1个月,试用期内福利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按财政发放标准执行,加班、出差按规定补助。
2.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和工伤等保险),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工资晋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公告,本单位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本单位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黄安福 ;联系电话: 0772-4273266 。
附件: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编外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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