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招聘性质:合同制(编制外)。
2.招聘名额: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女)。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居住地在自贡市范围内;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熟练掌握速录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居住地在自贡市范围内;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
5.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裸眼视力4.6以上,身高1.60米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在校学生;
8.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7日。
2.报名地点: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3.联系电话:0813-5112971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业证明)、户口簿(或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版证件照2张。报考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若系转业军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自贡市大安区法院政治部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若报考者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书记员考试为面试,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试由体能测试和面试组成,主要考察应考者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应具备的履职能力。
考试时间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政治部通知为准。
(三)体检
书记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合格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公示、政审
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反映的,进入政审程序。
政审工作由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经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递补。
(五)聘用
应试人员考核合格的,进入试用期并享受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称职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未尽事宜,请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813-5112971)。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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