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件校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已于2023年10月17日在都江堰市门户网站(www.djy.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进行查询。因考生未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及时参加原件校验、面试的,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相关事宜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8—89741026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6.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 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
8. 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10.报考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递补人员另行公告。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卫健局 (028)87110470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二)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87111695
特此公告。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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