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聘岗位人员2名,其中:驻外招商人员1名,招商专班A类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外招商要求;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大专(需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需用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交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工作细致认真;
6.同等条件下,金融学、经济学、法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优先录取;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09:00至2023年9月28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4.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
1.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高于1:10,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2.若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高于1:10,考试方式将采取: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4.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压力管理能力、仪表仪态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该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3.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
七、体检
1.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认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年劳动合同含2个月试用期)后,派遣至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工作,由其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含社保、医保个人应缴纳部分);绩效考核奖金:每人每月2000元;年绩效考核奖金2—5万元,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则取消年绩效考核奖金。
(三)保险及福利。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另按每人每年100元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028-82272151 崇州市投资促进中心
028-82313917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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