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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按照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 职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办公室科员 (从事文秘相关工作) | 1人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 上学位) | 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汉语言文学(B050101)、新闻学(B050301)、传播学(B050304) | 须承诺选调后在相应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 |
科员 | 1人 | 35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 上学位) | 专业不限 | 须承诺选调后在相应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 |
说明: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在党政部门工作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考,并进行资格审查;邮件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ssjyrsk@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选调+职位+姓名”压缩件,发送后需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在面试的前一天带齐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办公大楼3楼303室。
联系电话:0757-87786790。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对于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从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核查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与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日常表现和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况。
考察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二)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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