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保业务经办人员(临时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普格县户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岁以下。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0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2名(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综合股前台业务经办岗位)。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以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办公室(普格县烈士陵园对面二楼)。
联系人:沙马学文 15884023341
报名提供材料: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文凭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招考方式
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比例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面试后面谈成绩清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面谈和面试由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人数未达到1:20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面试由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2名)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六、考核
由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聘用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子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并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再依次进行递补。
十、本公告由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834-4773222
十一、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3820
普格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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