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信息收集和企业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现公开选聘一批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从全县企业家中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和其他企业家协会(商会)会员优先。
二、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2.社会责任强。熟悉了解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有关情况,关心并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愿意承担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个人素养好。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态度积极。
4.身体状况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内容
1.对全县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2.收集并及时反馈社会各界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3.了解反映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宣传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为我县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参与全县营商环境评价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
6.办理县纪委监委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参加其他相关活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通过公开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曲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发送至曲阳县纪委监委邮箱(qyxjwyhyshj@163.com),咨询电话:0312-4226301。
五、其他事项
1.聘期1年,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因工作需要并征求本人同意,由县纪委监委续聘。
2.营商环境监督员为义务志愿监督,不领取任何报酬。
3.曲阳县纪委监委将按照有关程序,对申请的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定,择优选聘。
4.县纪委监委对自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征求工作单位意见后,确定聘请人选,召开聘任会议,颁发聘书及相关工作证件并向社会公布监督员名单。
特此公告。
附件:曲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报名表
曲阳县纪委监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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