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告(2023年第二批)》有关要求,经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初试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情况
经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名单见附件3。报名成功但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向本招聘岗位联系人查询具体原因。
二、资格复审
携带以下材料到候考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料不全或者与报名信息不符者自动取消考试资格)。增加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请携带身份证先参加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后对入围者进行资格复核确定试讲资格。
1.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1份;(见附件1,须张贴1寸免冠彩照1张,表格右上端本人手写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备查;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携带原件备查;(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对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2023年8月底。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凭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对其学历认证的审查延后至2022年8月底。)
4.“B05-23-05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青年教师”岗位考生须携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限定工作经历内容的,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明。
三、考试安排
1.“B05-23-08体育专任教师”试讲后增加体育技能测试环节,初试成绩由试讲成绩(50%)和体育技能测试成绩(50%)组成。
2.“B05-23-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青年教师”、“B05-23-03软件技术专业青年教师”、“B05-23-04市场营销专业青年教师”、“B05-23-05大数据与会计专业青年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较多,根据公告要求,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即为试讲成绩。
3.“B05-23-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青年教师”、“B05-23-03软件技术专业青年教师”、“B05-23-04市场营销专业青年教师”岗位笔试结束,收到参加试讲通知的考生请于第二天按时到校参加试讲,未入围参加试讲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增加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视考试当天报到人数情况,可取消笔试,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5.试讲前安排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不计入初试成绩。
6.初试成绩入围线为75分(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低于入围线者,不能作为复试推荐人选。
7.用人部门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数1: 3的比例推荐进入学校复试环节。
8.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比例分别为60%和40%。根据总成绩排序,成绩最高者入围。
9.初试时间、地点及内容,见《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初试安排》(附件2),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前签到。
10.复试(学校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可由学校北门(学源街238号)或学校南门(学林街280号)进入学校。
2.建议考生绿色出行,考生私家车不能进入学校。
3.未尽事宜,联系人事处(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0571-86929819)。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6:30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3: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资格审核名单.xlsx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