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经济、刑事等不良纪录;
(二)热爱工作,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团结同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安排;
(五)年满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中国公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要求
乡社保岗位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格式。
四、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3日
报名地点:德保县都安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打包发到邮箱dbdaxf@163.com。
联系电话:0776-3799502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分。
3.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三)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向社会公布。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折算,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如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
考试时间、地点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体检合格结果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察对象。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及相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本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都安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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