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2022年从本系统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报名已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情况及下一步开展考察的办法进行公告: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
经个人报考,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与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彭正权、曾家琛、黄正航等3人为考察对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办法
根据《2022年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从本系统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告》和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考察程序
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应有两名以上成员。考察前,需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张贴考察预告。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同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核实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考察组完成考察报告。
(三)考察内容
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不配合考察组开展考察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有违法违纪行为,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单位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对考察不合格的,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材料齐全,并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共同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三、考察时间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出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核实。
五、报送考察合格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考察报告1份;
(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期满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三)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关于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四)个人自传;
(五)个人银行征信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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