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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共招20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1-05-10 09:00至2021-05-10 16:00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南澳县事业单位定于5月10日到哈尔滨公开招聘20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南澳县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并享受县委、县政府其他引才专项政策。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入托,由县教育局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四)同时享受省、市、县有关人才政策。

(五)补助发放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补助发放对象为2020年至2022年我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二)跟踪培养。县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引进人才,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anao.gov.cn/)、南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nanao.gov.cn/stnarlsbj/gkmlpt/index)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招聘会专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0日9: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68号索菲特大酒店。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5)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直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灵活方式分配招聘名额

公布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根据单位需要,结合现场报名实际情况,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本场次招聘名额。

(五)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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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招聘专场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七)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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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引进对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哈尔滨招聘专场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龙江健康码。

(五)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南澳县委组织部:0754-86812495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68176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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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南澳县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附件1.南澳县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附件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南澳县委组织部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公考雷达,了解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请上公考雷达。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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