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和《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23〕300号),结合两当县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资格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土地征收落户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均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协商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方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到用人单位咨询报名。(联系电话见招聘表);报名人员请将《两当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送到人社局410办公室。
3.联系电话:0939-7121115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录用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
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日常管理要求。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高于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最初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附件:1.两当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两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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